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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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7051


关于组织申报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等文件要求,启动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原则及要求

1)项目本着“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成果导向”的基本原则,重点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请者可以是学生个人,也可以是团队。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以团队形式申报的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3)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大创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4)已主持“大创计划”且未完成结项的同学,不得参与本次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跨学院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申报及管理。

5)倡导专业教师担任学生项目的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硕士学位、中级职称教师担任第一或者第二指导教师,指导不超过2项;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第一或者第二指导教师,指导不超过3项。

6)鼓励聘请企(行)业导师参与项目指导,创业实践项目应选择至少1名企(行)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

7)鼓励学生依托“大创计划”项目进行“互联网+”、“挑战杯”等学科竞赛的前期培育;鼓励学生将“大创计划”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相结合。

2.项目选题具备的条件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4)鼓励本科生选题依托学校重点学科方向(如新型建材、智能建造、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环境治理、新型城镇化等)或学校近3年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等,申报国家级大创项目。

3.申报程序

1)申请书填写

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A4双面打印《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校级、省级项目一式一份,国家级一式两份),指导教师审核并亲笔签字后,于4月1412:00前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院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

2)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见附件2),结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组织专家对本学院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向创新创业学院推荐。各学院于4月20日17:00前,将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Excel电子版报送至联系人政务系统。

3)学校复评

创新创业学院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原则,请校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国家级项目进行复评,结合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提出评审意见,确定最终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名单,未被推荐的纳入国家级大创孵化项目库。

三、项目实施

1.研究时间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完成后,国家级项目学校组织项目结题验收,省级、校级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2.项目启动

1)大创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组根据项目申报书进一步明确项目目标、实施方案、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内容,项目组启动项目研究,按计划完成各项研究工作。

2)大创项目运行管理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负责项目的指导,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的运行。项目组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方案设计与实施、总结报告、论文撰写、专利申报等工作。

3)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立项项目的实施与过程管理工作,跟进项目负责人项目实践过程和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教师提出指导意见。

3.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大创项目。国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00000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项目资助经费的2倍;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5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10000元/项;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25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5000元/项。

四、奖惩机制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的,划拨资助经费总额的50%专项用于奖励项目组成员。结题评审不合格的,不予划拨。结题验收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学校按照其项目资助经费总额的20%另行奖励。

学校对项目指导教师在结题当年给予教学业绩指数奖励。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分别奖励3个、2个和1个指数,结题评审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级项目,按1.5倍计算指数。学校每年设置优秀组织奖3个、优秀指导教师10人,从结题率和优秀率高的学院和指导教师中评选。

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大创项目,原则上暂停指导教师一年的指导资格。

联系方式

蔡弘,13252242255,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0室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统计一览表.xls

          3.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4.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图看懂.jpg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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