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5号)(附件1)文件精神,请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和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依据文件要求和已建设成立的省级产业学院组织落实好材料报送工作,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2反馈至工作联系人处,学校将组织专家择优遴选进行推荐。
工作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63828077。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