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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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科竞赛奖励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次数:4317


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科竞赛奖励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学科竞赛奖励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1.学科竞赛奖励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校字〔2022〕43号)执行(见附件1)。

2.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的体育赛事奖励按照《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20号)执行(见附件2)。

二、认定流程

1.各学院工作联系人根据202212月学科竞赛统计汇总情况,汇总整理年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做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审查和扫描工作(JPG、PNG格式),填写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2.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应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申报的竞赛奖励,须在汇总表(纸质版)注明“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学院工作联系人将本单位年度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以及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材料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邮箱。

4.学科竞赛奖励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同意,由学院工作联系人负责完成后续报销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224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再受理。

2.2022年度已计入教学工作量的获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奖励。2021年因证书原件发放滞后等原因,未计入2021年度奖励的获奖项目,纳入本次申报和认定。

3.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序号+赛事名称+指导教师”命名,序号与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中的序号一致。

4.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中学生、指导教师的数量、团队排序必须与证书保持一致,删减人数、调整排序的不予认定。

5.以团队形式指导或参赛的师生,应在申报前确定成员之间的奖励额度分配,排序第一的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奖励额度占比不得小于50%

6.同一赛事(含不同赛道)奖励认定:同一参赛学生团队或个人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只奖励一次;指导教师指导多个获奖项目的,最多奖励两项。其中,第二项按相应标准的50%计算。

7.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和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现象和行为。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0室

联系人:蔡弘

联系电话:13252242255

联系邮箱:ericcaihong@ahjzu.edu.cn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doc

      2.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3.学科竞赛奖励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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