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3〕3号
关于收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5〕47号)、《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17〕38号)有关规定,拟于4月28日前对我校2020年、2021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余经费予以收回,由学校统筹使用。待收回结余经费项目信息见附件。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并将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宣讲传达到位。学校将持续加强并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按照规定逐年收回结余经费。
联系人:蔡弘 电话:13252242255
附件:待收回结余经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xlsx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