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安排落实到位,教学运行秩序平稳有序,现就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教学任务时间节点
1.11月28日-12月16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新开实验课程负责教师,在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验系统”)内添加实验项目(负责维护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信息);实验中心负责人为新开实验项目任课教师授予排课权限。
2.各教学单位在12月23日(第17周星期五)前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审核表》(见附件)报教务处备案。
3.12月26日至下学期第6周:各教学单位实验任课教师在实验系统内编排实验课表。
4.3月31日(第7周星期五):印制全校实验课表。
二、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严格按照教学执行计划落实下学期实验教学任务。
2.各实验中心负责人需认真执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严格审核实验项目信息。
3.实验授课教师需充分考虑学生学习状态,合理安排实验课程上课时间,保证教学质量。
4.联系人:冯老师,联系方式:0551-63828079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