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一、大赛介绍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是一项公益性大学生科技活动,目的在于宣传信息安全知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团队合作意识;扩大大学生的科学视野,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信息安全意识;促进高等学校信息安全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吸引广大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培养、选拔、推荐优秀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创造条件。
二、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教育部高教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2、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承办单位:同年确定的承办院校
4、技术支撑单位:国卫信安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5、协办单位: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
6、竞赛评委会:
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大赛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7、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2-58638611
(2)电子邮箱:zhaojianwei@sdu.edu.cn
(3)秘书处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大青岛校区淦昌苑D座209室
(4)邮编: 266237
三、竞赛形式与规则
1、赛制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分初赛和决赛。各高校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由组委会组织的大赛;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参赛队伍可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参赛队伍数由专家组根据当年参赛队伍总数及参赛作品质量确定。
2、参赛队伍成员组成
参赛学生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不超过4 人(包含组长)。组长负责小组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培训、赛后总结,以及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等事宜。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支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伍只能报一个参赛题目。
3、参赛队伍指导老师
每支参赛队须设1名指导教师,负责参赛队伍的指导、管理等工作。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队伍所在高校在职教师。指导教师应该对自己所指导参赛队伍的参赛内容的原创性、安全性等负责。竞赛期间允许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或引导。
4、参赛队伍资格
全国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均可参加,专业不限。鼓励非信息安全专业大学生参加。
5、竞赛提交作品规则
参赛学生必须按照统一时间参赛,并按照组委会要求按时提交设计报告、软件、实物等材料。凡不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参赛队伍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6、竞赛纪律
凡出现参赛队伍违规、违纪等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以适当方式通报批评。
四、竞赛内容
1、竞赛作品范围
大赛内容以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设计为主要内容,可涉及密码算法、安全芯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系统安全、VPN、计算机病毒防护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竞赛作品题目
大赛题目一般是工程技术中适当简化过的实际问题,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学科前沿,同时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3、竞赛精神
大赛题目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工程设计的能力,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4、竞赛作品规范
大赛只接受防御性的题目,不接受任何具有攻击性质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题目。
5、参赛作品题目
所有参赛题目须得到专家组认可,并同意后方能参赛。如果参赛队伍所报题目及内容违反赛事精神和章程,专家组有权要求参赛队伍进行修改,并得到认可后方可参加竞赛。
6、参赛作品内容
参赛队的参赛内容应该是参赛队员独立设计、开发完成的原创性作品,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凡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并追究有关指导教师和高校的责任。
五、竞赛评审和评奖
1、评审原则
竞赛的评审工作由专家组依照“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评审规则”,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客观的原则进行。
2、奖项设置
(1)一等奖
一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进入决赛队伍的五分之一。
(2)二等奖
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进入决赛队伍的三分之一。
(3)三等奖
(4)团队奖
为了鼓励竞赛承办单位和参赛高校,设立“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优秀组织奖”、“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优秀参赛奖”和“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优秀指导奖”,对在竞赛中表现出色和做出贡献的高校和个人给予表彰。
(5)优胜奖
凡进入决赛,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伍可获优胜奖。
(6)优秀参赛奖
凡未进入决赛,但按时完成竞赛内容、作品比较优秀的参赛队均可获优秀参赛奖。
六、官方网址:
http://www.cisc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