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大创项目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4703


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结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5〕47号),学校定于10月中旬开展2021年度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管理

1.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2021年及以前的项目管理继续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5〕47号)执行

2.国家级大创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由学校集中组织现场答辩;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由所在学院参照有关结项程序组织验收,并严控质量关。

3.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分为三个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按照延期项目管理。优秀等次不超过15%

二、国创计划答辩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答辩时间:10月12日(星期三)13:30

答辩地点:南校区教学主楼5楼150115021503教室

(二)答辩要求

1.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已毕业离校的,应由一名项目组成员参加答辩。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现场答辩,PPT汇报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5分钟;创业实践项目现场答辩,PPT汇报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10分钟。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PPT汇报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10分钟。

3.答辩人须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答辩教室签到并拷贝PPT。答辩分组、答辩教室、答辩顺序等详见附件1

4.所有参加答辩的项目在答辩现场提交1份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及3份装订成册的结项材料(装订模板见附件3),包括项目申报书、结项申请书、成果汇编。

三、工作单项奖评选

学校设立大创项目工作单项奖,激励在大创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和指导教师。设置2021年度大创项目优秀组织奖3个,从结项率和优秀率高的学院中评选;设置2021年度大创项目优秀指导教师10人。

优秀指导教师单项奖由本人按要求和程序申报(申报表见附件4)。各学院须于101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5)报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从政务平台报送。

申报情况经专家评议,报学校审批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宜

1.项目延期只能申请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国创计划原则上不允许终止。

在执行期内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项的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大创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见附件6)。其中,国创计划延期申请表须于10月19日前报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2.各学院须于10月19日前将省级、校级结项情况报送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7

五、联系方式

蔡弘,13252242255,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级大创项目答辩分组一览表

      2.大创项目结项申请书

      3.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装订模板

      4.大创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

      5.大创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申报信息汇总表

      6.大创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

      7.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清单

      8.《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                〔2022〕41号)

      9.《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                〔2015〕47号)

      10.2021年度安徽建筑大学大创立项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9月30


附件1:国家级大创项目答辩分组一览表.xlsx

附件2:大创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材料装订模板.docx

附件4:大创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doc

附件5:大创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doc

附件7: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清单.docx

附件8:《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pdf

附件9:《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5〕47号).pdf

附件10:2021年度安徽建筑大学大创立项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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