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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8-29 浏览次数:11900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于2022年93-7日举行。现将考试日程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

(一)补考资格

针对上学期开设的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以采取直接重修、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后重修等方式取得该课程学分。以下情况或课程不予补考:

1.课程期末考核备注为“旷考”“违纪”“作弊字样的

2.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为0分;

3.上学期开设的网络重修课程、校公选课;

4.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学生通知

1.各学院在日程公布后需及时通知补考学生,携带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按照日程所载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应认真查验学生证件,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个人的考试安排可在本通知查询(见附件3)。其中,日程中未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的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学生本人需关注开课单位教学办发布的有关安排。

3.补考学生也可登录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在导航栏选择“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获取本人补考安排信息。 

4. 疫情原因暂缓返校学生延期参加补考,将于学生返校后另组织考核。

二、考务组织

1.各教学单位须在日程公布后及时完成课程主考和监考任务落实工作,并通过有效途径将安排信息予以及时发布

2.课程主考和监考教师原则上应是在编、在岗人员,主讲教师为外请教师承担课程主考工作任务的除外。课程主考与同时段监考教师严禁互相兼任,且课程主考在考试中途不得离开所辖考场范围。

3.监考任务一经发布,不得随意调换。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应到教师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办理调换手续,登记备案。

4.各开课单位在考试日程公布后,应按照《安徽建筑大学课程试卷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命题工作。试卷在印制环节应履行完备的交接手续。各单位应妥善保管试卷,于考前分发给课程主考教师。

5.补考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和单位主要教学管理人员应确保在考试期间联系渠道畅通。

三、考风考纪

1.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期初补考情况的全面监督和检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突出巡考实效,杜绝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考试组织实施落实到位。

2.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对各教学单位考试组织实施和考试现场的巡查。

四、防疫要求

参加期初补考的学生、涉考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学期期初补考日程表

2.2022-2023学年学期期初补考命题一览表

3.2022-2023学年学期期初补考学生查询表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829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日程表.xls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命题一览表.xls

附件3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学生查询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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