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2〕36号
关于收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避免教育资金浪费,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5〕47号)、《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17〕38号)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19年及之前(五年制学生为2018年及之前)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余经费予以收回,由学校统筹使用。具体项目见附件。
各相关学院和部门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后续,学校将按规定,逐年进行结余经费回收。
联系人:陆娟 电话:63828079
附件:待收回结余经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