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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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4-26 浏览次数:3251

校教函〔2022〕19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8号文件,我校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共立项建设105项,其中省级专合委立项建设1项。现就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与建设周期

1.立项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附件1

2.立项名单。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105项)详见附件2。

3.建设周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 除教学成果奖、高水平导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认定类项目以外,所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

二、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

1.项目任务书编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附件3)编制进行充分论证,项目负责人编制任务书时,须认真对照已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中规定的各类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任务书系统上传。为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制定了项目任务书上传流程图(附件4),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及时上传。2022年5月6日12:00-2022年5月10日16:00期间,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任务书上传至“高校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5/AnEduPlatProjManage)。逾期项目管理云平台将自行关闭。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包保责任制。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是项目申报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与研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强化责任,抓实抓好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2.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文件精神,项目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督促项目主持人科学、严谨编制项目任务书。逾期未上传项目任务书的,学校将取消项目研究经费划拨。

3.专合委立项建设的1项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工作,由学校对应省级专合委工作秘书具体负责,并做好通知、管理、答疑等有关事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2.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

3.安徽建筑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4.质量工程项目上传任务书流程图

5.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4:质量工程项目上传任务书流程图-更新版.doc

附件5: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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