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1〕28号
关于部分教学班期末考试场地安排调整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南北校区部分学院搬迁方案》,本学期部分教学班期末考试安排须按照校区搬迁进程做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一)调整课程范围
具体调整涉及的课程等信息如下表所示。
课程名称 | 考试时间 | 原校区 | 涉及人数 | 调整情况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7月3日07:40-09:40 | 北 | 196 | 北→南(建规)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 7月3日10:00-12:00 | 北 | 67 | 北→南(建规)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 7月3日10:00-12:00 | 南 | 34 | 南→北(经管) |
军事理论 | 7月3日16:30-18:30 | 北 | 70 | 北→南(建规)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7月3日19:00-21:00 | 北 | 1 | 北→南(建规)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7月3日19:00-21:00 | 北 | 209 | 北→南(艺术)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7月3日19:00-21:00 | 南 | 2 | 南→北(经管)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7月4日07:40-09:40 | 南 | 226 | 南→北(经管)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7月4日07:40-09:40 | 北 | 202 | 北→南(建规) |
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C | 7月4日16:30-18:30 | 南 | 13 | 南→北(经管)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7月5日07:40-09:40 | 北 | 10 | 北→南(建规)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7月5日07:40-09:40 | 北 | 235 | 北→南(艺术) |
大学物理B | 7月5日14:10-16:10 | 南 | 17 | 南→北(经管)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7月5日16:30-18:30 | 南 | 2 | 南→北(经管) |
大学英语B2 | 7月5日16:30-18:30 | 北 | 237 | 北→南(艺术) |
高等数学A2 | 7月5日19:00-21:00 | 南 | 41 | 南→北(经管) |
大学英语读写译2 | 7月6日19:00-21:00 | 南 | 18 | 南→北(经管) |
大学英语读写译2 | 7月6日19:00-21:00 | 北 | 3 | 北→南(艺术) |
大学英语读写译2 | 7月6日19:00-21:00 | 北 | 76 | 北→南(建规) |
(二)调整学生对象
凡是于6月26日至6月30日期间搬迁校区的在校学生,均属于调整学生对象。
1.建筑与规划学院、艺术学院各年级专业在校学生,考试地点从北校区调整至南校区相应考场。
2.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9级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学生,考试地点从南校区调整至北校区相应考场。
二、调整后考试安排
详见附件:《期末考试安排调整一览表》(限搬迁校区学生)。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场地安排
1.本通知涉及的调整范围和对象,相应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不变,考试地点以通知附件为准。
2.非调整范围和对象,期末考试安排以正方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二)监考安排
1.正方系统中已安排监考责任学院的,相关学院须按时落实监考任务。
2.本通知涉及调整的考试,监考教师安排须于考前另行报送考务科备案,且不得与正方系统中已安排教师冲突。
(三)课程主考安排
调整涉及的课程所属教学单位,须在原课程主考安排的基础上另行委派教师承担调整安排后的课程主考工作,确保主考工作责任到人。
(四)试卷封装和考生签名
1.涉及调整课程相应试卷份数根据实际调整情况予以分校区封装,具体以试卷袋贴相关指引信息为准。
2.非调整范围、对象相应课程教学班期末考试,考生在监考教师出具的签名表上签名,对应调整考生签名可空置。
3.涉及调整范围、对象的相应课程教学班期末考试,考生须在调整后考场签名表上签名。未按本通知附件所载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或未签名考生均按旷考处理。
(五)试卷回收
同一教学班出现分校区考试的,课程主考须于考试结束后将回收试卷等考试材料按原教学班进行整理合并,认真核实确认缺考考生信息。
(六)试卷评阅与成绩登录
1.涉及校区调整的课程试卷在回收合并至原教学班后进行正常评阅。
2.考试结束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工作。课程考试试卷的评阅,原则上需由课程所属专业系(教研室)组织集体阅卷。试卷评阅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录入教学班课程考核成绩。
(七)装订存档
1.课程试卷应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成册。涉及校区调整的课程试卷需将不同校区考场的所有考试材料合并整理至原教学班。
2.试卷装订要求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封面内容应按要求填写完整,装订考试材料应规范、完整。
四、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试考务信息反馈机制,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及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场巡视,确保考试工作安全稳定有序。
2.涉及调整的各学生所在学院,须通知学生认真查阅本通知附件及要求,按附件所载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附件:《期末考试安排调整一览表》(限搬迁校区学生)
教务处(招生办)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