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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9471


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至623日举办第七届安徽建筑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

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任:孙道胜

副主任:吕萍、黄显怀(常务)

 员:储金龙、斯方、魏东、唐志敏、吴德义、吴运法、朱曙光、潘和平、陈杰、冯绍杰、戈慈水、徐春山、邢瑜、张润梅、丁仁船

2.大赛办公室

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任:储金龙

副主任:斯方、魏东、唐志敏、葛立

 员:陆娟、冯秀、张金宏、黄路、代梦莹及各学院学工秘书

3.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参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将根据国赛要求另行发布)。

2.同期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等。

四、大赛组织实施

1.根据大赛文件要求,省组委会允许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数,是依照我校申报的项目总数和参与的学生总数按一定比例来进行核定的。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学生积极申报,现就申报情况作如下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学生申报。要以大赛为抓手,推动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2)学校2019和2020年度获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申报参赛项目。

3)各学院申报项目数和参与学生人数的最低要求。

 

学院

2019年大创

2020年大创

应报最低要求

立项数

参赛学生数

项目数

参赛学生数

申报数

参赛学生数

土木学院

97

317

123

460

220

777

建规学院

69

227

67

242

136

469

环能学院

82

289

74

282

 156

571

经管学院

32

116

32

123

 64

239

电信学院

68

234

50

177

118

411

材化学院

89

296

84

298

173

594

数理学院

28

136

41

143

 69

279

外语学院

3

10

4

16

  7

26

艺术学院

26

116

14

58

 40

174

机电学院

83

312

71

235

154

547

公管学院

23

84

38

136

 61

220

总计

574

1969

598

2170

1198

4307

2.学校评审与培训

1)评审与培训:校园赛项目评审采取学院初审、学校评审,对入围校园赛项目予以培训。

2)项目计划书: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参见附件)。

3)项目展示及答辩: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在线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 团队介绍等。项目展示形式以PPT或视频讲解为主,也可结合产品实物展示。在线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3.时间安排

附表2

序号

时间

工作任务与要求

负责单位

1

513

531

大赛报名及学院推荐: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唯一方式进行报名。提交第七届“互联网+”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信息表。

各教学单位

2

61日-

623

校园赛:学校推荐项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分配名额(等待通知)。遴选学校代表队。

学校大赛组委会

3

71日-

810

安徽省总决赛

安徽省大赛组委会

4

10月中下旬

全国决赛:安徽省大赛组委会根据安徽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对遴选出的项目进行指导。

大赛组委会

五、学校奖项设置

1.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不超过)申报项目的5%、10%、20%;

2.优秀组织奖:按照各教学单位竞赛组织和获奖情况奖励前3名。

六、经费支持和奖励

1.大赛工作所需的有关经费由学校“互联网+”大赛专项经费中列支。

2.竞赛奖励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校字〔2018〕25号)及参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的通知

 

 F2021-360皖教秘高〔2021〕58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pdf

 

    安徽建筑大学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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