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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校公选课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23111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批校公选课选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开设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批校公选课,其中北校区15门,南校区19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要求

在校各年级学生均可选课;每门课程选课人数≤120人;南北校区学生不得跨校区选课。

二、学时与学分

所有校公选课课时统一定为16学时,计1.0学分。

三、选课时间

2016、2017级:428日(周14:00至429日(周22:00。

2018、2019、2020级:4月28日(周16:00至429日(周22:00。

在选课时间段内,学生可自由选择,选课结束后不可退换。

四、选课方法

选课采取“先选先得”方式,每门课程选课人数达到上限后,其他没有选上该门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选择此课程。

在选课规定时间段内,学生登录校园网主页教务管理系统(新版),按如下步骤操作:选课→自主选课。找到相应课程与上课时间,按照提示完成操作流程。

五、上课时间

第二批校公选课定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开始上课。主讲教师要在上课前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表及选课名单。学生选课完成后按照公选课课表完成学习任务。

六、其它事项

1.公选课分为理工科技、人文社科、经济管理和艺术体育等四大类别;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须修读以上四个类别课程后方可毕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批校公选课开课信息见附件。

2.校公选课教学过程管理按《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每门课至少完成2次作业,教师要认真批阅,存档备查。

3.所有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校公选课8学分,同一门课程不可重复选择,如若重选,只记一次学分。

4.选修课表确定后,学生须按时上课,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5.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务科0551-63828070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批校公选课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426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校公选课一览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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