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1〕18号
关于开展1997-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请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8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需要,现就我校1997-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由原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归并后以新立项目形式申请使用。原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的或已退休的,因撤项、未按时参加结题的项目均不得申请使用结余经费。
2.原项目属于集体类建设项目(含专业建设类、团队建设类),原项目所依托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和建设需要重新确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主持人,将结余经费归并重新立项后继续用于本学院或本专业使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申请书(详见附件1),不能使用原课题名称,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归并后项目结余总经费,通过专家评审后立项。经费使用期限为重新立项后两年,到期后结余经费全部收回。待申请结余经费资助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2.集体类建设项目变更项目主持人的,学院需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实际,提出变更原因、建设理由等变更申请并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4月29日(周四)16:00前将纸质版提报工作联系人。
3.项目负责人应在2021年5月6日12:00至5月10日12:00时间段内,将PDF版申报材料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站(网址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pp=10878账号:本人工号,初始密码:11111111)。
4.所有项目结余经费以财务处数据为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3.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附件:
1.项目申请书
2.待申请结余经费资助项目清单
教务处(招生办)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