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65号)文件,我校获批省级“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11个、教学示范课13门。现就项目任务书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与建设周期
1.立项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附件1)。
2.立项名单。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3.建设周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等项目的建设周期均为两年,即2021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
二、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
1.项目任务书编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附件3)编制进行充分论证,项目负责人编制任务书时,须认真对照已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省教育厅立项建设文件的有关规定。
2.项目任务书系统上传。2021年1月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须将任务书上传至“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逾期项目管理云平台将自行关闭。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包保责任制。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是项目申报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与研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强化责任,抓实抓好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2.项目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督促项目主持人科学、严谨编制项目任务书。逾期未上传项目任务书的,学校将取消项目研究经费划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2.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任务书
教务处
2021年1月4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xls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