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评分支撑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校党字〔2020〕53号)要求,我处对发展工作主要考核内容中的人才培养方面进行考核,请各学院依据附件一“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学院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发展)”中评分方式为“报送材料评分”的,请于2021年元月4日中午12点前,把评分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到综合科,电子版发送尹雪莲政务平台。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一: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学院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xls
关于提交评分支撑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校党字〔2020〕53号)要求,我处对发展工作主要考核内容中的人才培养方面进行考核,请各学院依据附件一“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学院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发展)”中评分方式为“报送材料评分”的,请于2021年元月4日中午12点前,把评分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到综合科,电子版发送尹雪莲政务平台。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一: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学院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