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135号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5号)文件,我校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共立项建设158项,其中两个省级专合委立项建设10项。现就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与建设周期
1.立项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附件1)。
2.立项名单。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158项)详见附件2。
3.建设周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省级教学团队、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新文科、新医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一流教材、线上课程(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教学研究项目、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即2020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
二、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
1.项目任务书编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附件3)编制进行充分论证,项目负责人编制任务书时,须认真对照已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中规定的各类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任务书系统上传。为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制定了项目任务书上传流程图(附件4),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及时上传。2021年1月4日12:00-2021年1月7日16:00期间,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任务书上传至“高校综合项目管理云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pp=10878)。逾期项目管理云平台将自行关闭。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实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包保责任制。项目立项建设单位是项目申报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与研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强化责任,抓实抓好项目过程管理,全面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2.项目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督促项目主持人科学、严谨编制项目任务书。逾期未上传项目任务书的,学校将取消项目研究经费划拨。
3.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4.两个省级专合委立项建设的10项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编制与上传工作,由学校对应省级专合委工作秘书具体负责,并做好通知、管理、答疑等有关事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2.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
3.安徽建筑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4.质量工程项目上传任务书流程图
5.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