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107号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需要,现就我校2020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立项范围包括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等八大类别。
2.项目申报人可根据省级项目申报指南自主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与遴选评定后,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二、申报限额
所有申报项目要立足校本研究,聚焦当前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究有效解决对策。我校2020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限额一览表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经费预算栏目暂不填写),若发现材料造假者或不按工作要求申报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2.各项目申报人应参照《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内)有关要求,填写申报项目名称等信息,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报送时间
1.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10月5日(周一)16:00前,各单位应将各类项目分类排序汇总表(见附件5),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工作联系人。
2.项目申报人应在10月2日(周五)12:00-10月5日(周一)16:00时间段内,将PDF版申报材料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站(网址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pp=10878,账号:本人工号,初始密码:11111111)。
五、项目新增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列入国家“双一流”、“双高校”和安徽省“551工程”的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以及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点,可适度增加申报基数,由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研究提出申请,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申报。
请各学院对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所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实际,提出本年度新增项目类别、申报数量及建设理由等申请报告,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9月25日(周五)16:00前通过电子政务提报工作联系人。学校汇总并报请校领导审批后,将向省教育厅积极争取增加我校项目申报基数。待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我校新增项目情况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审核,要严格按照文件及通知要求进行组织,不得超额申报;项目申报人要依据项目研究实需组建研究团队,项目参与成员签名不得代签。
2.在研2项以上(含2项)省级和校级项目,且至今项目未结题的老师,不得申报2020年各类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3.对于此前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评价结论为“合格”者,实行项目限制性申报;对结论为“延期”、“整改”和“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申报2020年度各类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4.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各类省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不得同时申报同一类别项目(如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慕课和精品线下开放课程,不得同时申报学校和所属专业合作委员会各类项目,只能选择其一)。
5.安徽省各专业合作委员会组织实施的2020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以其专合委发布的通知为准,请有意申报者,积极与所属专合委秘书处联系沟通。
6.学校建立了各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联络人负责机制,项目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修改密码、项目驳回等问题,请咨询本单位联络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周老师;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3.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限额情况一览表
3.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4.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
5.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安徽建筑大学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学校2020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限额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