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105号
关于2020秋季学期加强实习实训教学实施
指导意见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结合本校教学工作实际,针对2020-2021(1)学期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环节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学校秋季学期暂不安排本科生校外毕业顶岗实习。
二、本学期开设的实习实训教学环节,包括补上上一学期的实习实训相关课程,原则上应尽可能安排在校内完成。
三、确需到校外实施的,只能安排在合肥市内进行,不得出合肥市。师生应当天往返,不得在外留宿。师生外出申报手续由实习实训课程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统一办理,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报学校审批。
四、校外实习需签订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书,做好交通途中的安全防护。
五、各专业需提报实习实训过程组织实施方案,经学院审核,提报教务处、学生处和保卫处同时备案。
附件:外出实习实训申报单
教务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