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20〕70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语函〔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和项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
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将在线生成并打印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和纸质版)于6月22日(首批)和7月1日(第二批)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备案。纸质版材料报送前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联系人。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周老师,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指南
教务处
2020年6月2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和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