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64 号
关于学校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在对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项目结题验收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遵照执行。
一、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1.结题范围。(1)学校2019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申请延期的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结题形式。各项目研究团队须准备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等。学校组织专家根据结题材料给出是否给予结题的明确意见。
3.材料提交。6月1日前,各项目研究团队须在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上传结题材料。各学院汇总本次结题材料,分创新和创业两个文件夹,6月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学院自行组织结题验收
1.结题范围。(1)学校2019年立项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学校2018年度申请延期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结题形式。各学院依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原则上,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需通过专家会评。各学院2019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详见附件1。
3.时间节点。6月8日前各学院须全部完成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三、结题工作流程
1.材料要求。所有参与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的项目,均须于结题验收前完成材料系统上传与提交。逾期未上传与提交材料的,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
2.系统上传。各项目负责人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创新训练系统中上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专利,须提交相关成果或图片;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原型照片;如有社会相关单位和专家鉴定意见的,一并提交。因故未能如期完成项目研究的,应申请延期或中止研究,并上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终止申请表》(附件3)。如有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评审结果。各学院须于6月8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1份电子与纸质版的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清单(含延期或终止项目申请书)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会同学校评审结果,及时将本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四、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28079
附件:
1.各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2.学校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学校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表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xlsx
附件2:学校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学校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