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55号
关于公布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对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学校对2013年后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评审结果及处理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与年度检查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共307项(附件)。项目评审结论分别为:“优秀”(A)47项、“良好” (B)144项、“合格” (C) 79项、“同意延期” (D) 26 项、 “撤项”(F)11 项。
2.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的评审结论为“撤项”(F)的,将一律收回项目剩余建设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级别、类型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自评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7日
附件:2020年省级和校级项目检查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