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43号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专业建设。含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课程建设。含线上课程(MOOC)、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3.教材建设。含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4.教育教学研究。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5.协同育人。含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6.实践教学。含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二、项目选题及限额
所有申报项目要立足校本研究,聚焦学校当前教育教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究有效解决对策。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分为竞争性项目和奖励性项目。竞争性项目由个人(单位)申报、单位初审、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奖励性项目旨在奖励2019版课程大纲编制、“双基”建设、课堂教学创新比赛、线上教学竞赛、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奖励项目及数量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填写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参评资格(附件2、3)。
四、报送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5月14日16:00前,各单位将经过汇总排序、分类排序的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4),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工作联系人。各项目申报人需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合并成PDF文档)上传至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pp=10878)。首次登录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后,申报人需填写登陆账号和密码(账号:本人工号,初始密码:11111111),为保障信息安全,建议首次登录后修改密码。
五、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形式规范、内容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对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2.在研2项及以上省级和校级项目而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申报2020年各类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3.在2019年度、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中评审结论为“延期”、“整改”和“撤项”的项目主持人,暂停申报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4.同一申报人本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不得同时申请或主持同一类别项目(如申报人不得同时申请或主持MOOC、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只能选择其一)。
5.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时,须统一使用学校规定的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5),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六、其他事项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将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择优推荐,未入选校级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不得越级申报省级项目。
2.学校根据对2019版课程大纲编制、“双基”建设、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评审结果,从排序后5名的教学单位分别从奖励性项目数中,扣减1个项目。所扣减的指标投放到竞争性项目,在全校通过评选,择优分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周洁,0551-63828077
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室
附件:
1.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及奖励性项目分配表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4.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5.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模板
教务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