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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校公选课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16971

校教函〔202049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

校公选课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定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第二批校公选课36门,其中北校区10门,南校区26。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要求

在校各年级学生均可自助选课,每人限选一门;每门课程开设一个教学班(≤120人);南北校区学生不得跨校区选课(开课信息见附件1)。

二、学时与学分

所有校公选课课时统一定为16学时,1.0学分。

三、选课时间

选课时间定为423日(周四)15:00424日(星期五)15:00在选课时间段内,学生可自由选择,选课结束后不可退换。

四、选课方法

选课采取“先选先得”方式,每门课程选课人数达到上限后,其他没有选上该门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选择此课程。

在选课规定时间段内,学生登录校园网主页教务管理系统(新版),按如下步骤操作:选课→自主选课。找到相应课程与上课时间,按照提示完成操作流程。

五、上课时间

本轮校公选课定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开始上课。主讲教师要在上课前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表。学生选课完成后按照公选课课表完成学习任务。

六、其它事项

1.校公选课教学过程管理按《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2),每门课至少完成2次作业,教师要认真批阅,存档备查。

2.所有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校公选课8学分,同一门课程不可重复选择,如若重选,只记一次学分。

3.选修课表确定后,学生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时上课,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 教研科 周洁,0551-63828077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校公选课一览表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0422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校公选课汇总表.xls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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