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49号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
校公选课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定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第二批校公选课36门,其中北校区10门,南校区26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要求
在校各年级学生均可自助选课,每人限选一门;每门课程开设一个教学班(≤120人);南北校区学生不得跨校区选课(开课信息见附件1)。
二、学时与学分
所有校公选课课时统一定为16学时,计1.0学分。
三、选课时间
选课时间定为4月23日(周四)15:00至4月24日(星期五)15:00。在选课时间段内,学生可自由选择,选课结束后不可退换。
四、选课方法
选课采取“先选先得”方式,每门课程选课人数达到上限后,其他没有选上该门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选择此课程。
在选课规定时间段内,学生登录校园网主页教务管理系统(新版),按如下步骤操作:选课→自主选课。找到相应课程与上课时间,按照提示完成操作流程。
五、上课时间
本轮校公选课定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开始上课。主讲教师要在上课前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表。学生选课完成后按照公选课课表完成学习任务。
六、其它事项
1.校公选课教学过程管理按《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2),每门课至少完成2次作业,教师要认真批阅,存档备查。
2.所有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校公选课8学分,同一门课程不可重复选择,如若重选,只记一次学分。
3.选修课表确定后,学生须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时上课,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 教研科 周洁,0551-63828077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校公选课一览表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校公选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