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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关于编制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4-17 浏览次数:2249

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2047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编制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学校2019年度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各专业须结合学校实际,编制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计划任务书。现将编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分别是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包含建筑学、安全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动画和人力资源管理。

二、编制要求

1.强化顶层设计

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以新思想、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新技术、新标准为引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文件要求,把学校已获批的一流专业建设成为新工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同时建成一批适应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

2.明确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等要求,专业建设点建设任务应重点聚焦专业建设水平、专业定位与特色、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人才培养质量、实践教学机制构建等主要内容。

3.量化评价指标

各专业建设点要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及标准,编制专业建设目标和具体计划进度。同时,要有效回应《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述及的“下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和改革的主要思路及举措”,确保落实到位,执行有效。

4.加强质量管理

各有关学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编写质量,要组织校外专家对项目计划任务书进行严格评审。各专业建设点负责人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

三、材料报送

42812:00前,各学院统一报送一流专业点建设计划任务书。纸质版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工作联系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琳,63828077

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

 

附件:

1.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计划任务书

2.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

3.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0417

 

 

附件1: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计划任务书.doc 

附件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pdf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doc.doc

 附件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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