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教函〔2020〕44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疫情期间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定于第9至10周(4月13日-4月26日),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主要任务:检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2.主要内容: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进行全程管理,指导教师是否完成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审阅、外文翻译下达、中期检查填报、指导日志记录情况、上传电子签名等;
(2)学生是否完成选题、毕业设计(论文)原计划有无调整、开题报告提交、学生调研及查阅文献情况、外文翻译、周进展情况(每周接受指导的次数及时间)填写、是否按计划执行工作进度等;
(3)学院是否对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网上审核,计划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学生、不履行职责的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以及过程管理中尚存在的问题等。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各学院采用指导教师自查、专业检查、学院抽查的方式进行。
各学院应全面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组织学生分组进行线上(如采用腾讯会议、腾讯课堂、钉钉会议等)陈述答辩,汇报中期进展情况,答辩教师对每位学生给出中期检查结论。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检查工作的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并结合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统筹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确保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能在6月中旬顺利完成。
2.对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及时给予书面警示,作为今后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中期检查不合格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答辩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均需按照《安徽建筑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函〔2019〕166号)的要求,通过“总文字复制比”的检测,各学院要加强组织宣传和指导,提前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学院须于4月29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通过政务平台报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李东海;联系电话:63828079
教务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