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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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4-13 浏览次数:4940





关于组织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教函〔202044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疫情期间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定于第9至10周(4月13日-4月26日),开展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主要任务:检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2.主要内容: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进行全程管理,指导教师是否完成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审阅、外文翻译下达、中期检查填报指导日志记录情况上传电子签名等;

2学生是否完成选题、毕业设计(论文)原计划有无调整开题报告提交、学生调研及查阅文献情况外文翻译、周进展情况每周接受指导的次数及时间填写是否按计划执行工作进度等;

3学院是否对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网上审核,计划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学生、不履行职责的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以及过程管理中尚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各学院采用指导教师自查、专业检查、学院抽查的方式进行。

各学院应全面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组织学生分组进行线上(如采用腾讯会议、腾讯课堂、钉钉会议等)陈述答辩,汇报中期进展情况,答辩教师对每位学生给出中期检查结论。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检查工作的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并结合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统筹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确保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能在6中旬顺利完成。

2.对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及时给予书面警示,作为今后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中期检查不合格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答辩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均需按照《安徽建筑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函〔2019〕166号)的要求,通过“总文字复制比”的检测,各学院要加强组织宣传和指导,提前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学院须于4月29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通过政务平台报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李东海;联系电话:63828079 

 

                             

                                     教务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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