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20〕37号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毕业生
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安徽建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现就2020届毕业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疫情期间,各学院要重点关注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认真核算毕业生平均学分绩点,梳理毕业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开展毕业生的学籍核查工作(含休学、降级、退学、提前毕业)。
二、审查对象
2020届学分制毕业班级学生(五年制2015级、四年制2016级、2019届延长学制、2020届提前毕业)。
三、核查内容
1、需通过本学期期初补考获得学分才能完成专业培养计划的学生情况。
2、需通过本学期期初补考及有计划外课程成绩(含网络课程和校内课程)进行学分互认才能完成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情况。
3、校公选课累计获得学分未达到8的学生情况(同一课程重复修读的,课程学分不得重复计算)。
4、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且未获得学分的课程情况(含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特别是延长学制和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情况。未获学分且本学期正在修读的课程要予以说明。
5、受学期和学年警示次数,以及受学业警示在试读期内获得学分情况。
6、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8的学生情况。
7、因考试违规违纪取消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情况,若有符合学校相关条件,拟申请补授学位的学生需在备注中写明符合哪些条款。
四、注意事项
1、2020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填写具体未获学分课程情况,涉及的课程及课程代码信息,从课程库列表中(附件3)中选择。其中“未获学分原因”一栏在表中下拉菜单中选择,“有网络课程互认(课程名称)”一栏仅限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修读的网络课程。
2、2020届毕业生授予学位情况统计表(附件2)分别填写平均学分绩点、学业警示、校公选课及取消学位信息,以上附件中涉及行政班、学号、姓名信息按正方系统(新版)格式填写。
3、统计表中需填写各学院2020届每一个毕业生情况,没有表中列出的相关情况可直接在备注栏里填写“拟正常毕业”。
4、课程库列表(附件3)包含学校所有已开课程,不同年级学生重修的课程名称对应系统中不同年级所设课程代码。
5、关于计算机语言类及大学基础英语类未获学分课程,在期初补考后依据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四级成绩进行冲抵,可统计在附件2中,涉及高水平运动员课程成绩冲抵,具体课程按正常互认课程填写在附件2中。
6、延长学制学生按2019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结论填写,2020届提前毕业学生按异动前专业培养计划统计毕业情况。
7、关于非学分制学生学业情况,学院可单独统计未过课程。
8、各学院在填报表格过程中对任何一列数据不得进行合并单元格操作。
五、相关要求
1、本次2020届毕业生统计数据将做为本学期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数据上报的规范及准确性。
2.各学院应将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告知学生本人,同时做好疫情期间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引导学生按照学分制教学要求完成课程修读,获得必要学分和课程绩点。
3.各学院需于4月13日(星期一)中午下班前将2020届毕业生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六、毕业生后续工作说明
1、本学期培养计划内课程未获学分的具体互认工作将在第八周进行,面向2020届毕业生开展,涉及需期初补考成绩互认的相关课程,先汇总填写在2020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情况统计表中(附件1),其他年级学分互认拟定在疫情结束学生返校后施行。
2、学业警示安排在第八周开始,本学期为学期警示,针对所有年级实施,各学院需提前核算在校生本学期期初补考所涉及的学分总数。
3、毕业生图像采集及毕业生学籍学历信息校对工作,在正式返校后教务处统一组织。
七、联系方式
教务科:张金宏(QQ:5033554)
陈晓天(QQ:294987893)
附件1:2020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0届毕业生授予学位情况统计表
附件3:课程库列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