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0〕33号
关于报送2019版本科课程大纲清样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制的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关于编制2019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关于报送2019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对各单位课程大纲修订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部分审核意见和大纲清样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总体意见
历经三轮全面深入修改,我校课程大纲编写质量总体上有显著提升,但经专家审查,尚存在如下主要问题(见附件):
1.课程目标。大多数课程仅确立“知道”、“掌握”等低阶学习目标,未设立“分析”、“应用”、“综合”、“评价”等高阶学习目标,未充分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位一体课程学习目标。
2.课程思政落实。绝大多数课程已不同程度落实课程思政建设要求,但融入深度、广度有别,实践类课程普遍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的少数课程融入内容偏少,甚至用雷同语句表述。
3.课程简介。字数总体达到要求,但普遍存在论述不够深刻,语句不够凝练,未体现该门课程的教学特色与创新之处。
4.双语课程。少数学院双语课程大纲未采用中英文对照版本,也未说明开展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5.课程考核。半数以上教学单位的课程平时成绩考核项目设置不合理,缺少创新与实践考核项目,个别课程大纲的考勤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偏高,达20%。
6.教学方式选用。半数以上教学单位的课程教学方式单一,其中讲授教学方式比例过高,达80%,采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现代教学方式不多,互动教学环节设计少。
7.教材版本新颖度。绝大多数为新近权威教材,但也有少数版本较陈旧,如有选用2008、2010等年份的专业教材。
8.理论课课内实验项目考核分值设置。绝大多数理论课程的课内实验学分设置和考核方式,未说明清晰,直接影响课程成绩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修订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依据学校课程大纲修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述专家审查反馈意见,组织各课程组、基层教学组织等负责人,再次对本单位所有课程大纲进行逐一修订、逐级审核,要压实责任,对敷衍了事的教师实行严肃问责。
2.每门课程教学大纲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要求(课程大纲内的标题行用“小三黑体加粗”,正文部分用“五号宋体”)进行编辑排版,经多轮审校、确保无误后,打印大纲清样(内含本单位课程教学大纲审核登记一览表,附件2)。
3.请各单位3月27日(周五)16:00前,将2019版课程大纲清样(2本)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
三、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王琳,63828079
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1室
教务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