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监考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工作,确保监考工作顺利进行,经报考点领导组研究决定开展监考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2月18日(周三)下午2:30
二、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二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监考教师(名单已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相关单位院长及教学秘书)
四、注意事项:培训会现场发放监考手册、监考证,签订承诺书(请自带笔),所有监考人员不得请假。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