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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工作审核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次数:1979

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9121

  

  

  

 

关于2019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工作审核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函〔201940号)要求,教务处负责对所有申报人教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工作要求

1.此次职称评审所有材料须由各单位组织初步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审定,教务处不接受个人评审材料办理业务。

2.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表》(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相关业绩统计》(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专业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原件与复印件(须申报单位签字、盖章)。

3.教学工作量审核是指教务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承担教学工作的总学时数、年平均学时数及同教研室年平均学时数进行核定,各单位须组织初步审核,教务处最终审定。个别申报人若因攻读学位、访学、挂职等情况而导致实际完成的年平均学时数低于同教研室平均学时数,需出具人事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在审核《安徽建筑大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时,申报人只需提供经教务处审定的《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表》(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相关业绩统计》(附件2)和《安徽建筑大学专业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3)。

二、审核工作时间

各单位评审材料经审核、公示后汇总,并派专人于1023-25日送交教务处审定。各单位评审材料审定时间见下表,报送前请与教务处审核负责人预约具体时间。

各单位职称评审材料审定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审定时间

1

土木工程学院

10239:20-10:20

2

建筑与规划学院

102310:40-11:40

3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102314:20-15:20

4

经济管理学院

102315:40-16:40

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0249:20-10:20

6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102410:40-11:40

7

数理学院

102414:20-15:20

8

外国语学院

102415:40-16:40

9

艺术学院

10259:20-9:40

10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0259:40-10:40

11

公共管理学院

102510:40-11:20

12

体育教学部

102511:20-12:00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2514:20-14:40

三、审核工作分工

1.教学工作量及相关材料审核。负责人:葛立新,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1714室,联系电话:63828070

2.教研教改、专业导师、获奖业绩相关材料审核。负责人:尹雪莲,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1713室,联系电话:63828077

3.实践教学业绩相关材料审核。负责人:王琳,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1711室,联系电话:63828079

4.所有评审材料审核签字后教务处盖章。负责人:张玉波,地点:南区实验综合楼1711室,联系电话:63828073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表

2.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相关业绩统计 

3.安徽建筑大学专业导师工作考核表

 

 

  教务处

                          20191021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表.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相关业绩统计.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专业导师工作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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