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9〕48号
关于2018年度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
检查验收评审结果的公示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和《安徽建筑大学关于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校教函〔2019〕25号)要求,我校组织校外专家,对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合格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其余评审不合格项目将另行通报。
公示期为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公示期内,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用书面材料向教务处反映。
工作联系人:尹雪莲 联系电话:63828089
附件:2018年度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检查验收评审结果公示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安徽建筑大学2018年度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检查验收评审结果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