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9〕47号
关于提交2019版本科培养方案与课程库
汇总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在前期现场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就2019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建议工程化学基础等部分课程增加课内实验学时(详见附件1)。
2.金工实习课程编码按实践教学环节要求编写,大类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中增加面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开设的《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原为《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B》)(详见附件1)。
3.通识教育基础模块中思政类课程《形势与政策》每学期8学时,共开设8学期,为2学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课》在计算学时学分比例时可计入实践教学环节。
4.通识教育基础模块中计算机类课程修读内容或课程名称要按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附件2。
5.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课程和校公选修课部分课程编码、学时学分统一作调整,具体要求见附件1。
6.在不同专业隶属不同模块时,同一门课程(学时学分相同)其课程编码可使用同一代码。
7.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和课程设计要标注专业(课程)名称,如:毕业设计/论文(土木工程),“含毕业实习”可在备注中说明;课程设计(建筑电气)。
8.各学院选择一个专业开设第二外语课程,语种自定,放在专业选修课模块中。
9.各专业培养方案需通过学院教学工作分委会审定,由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10.各教学单位要再次核对本单位课程库信息,确认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课程信息汇总表,由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11.4月22日(周一)下午16:00前,各教学单位将2019版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库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报送。
工作联系人:李东海,0551-63828077
办公地址:南校区综合实验楼1713室
附件:
1. 部分课程信息调整一览表
2. 各专业质量国标中计算机能力要求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