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9〕18号
关于申请开设2018-2019学年
第二学期学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公选课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校字〔2015〕43号)、《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党字〔2017〕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公选课申请开设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学时
公选课课时统一定为20或30学时;其中,20学时设定为1.0学分,30学时为1.5学分。
二、开课资格
凡是符合《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教师,均可申请开课。
三、申请时间和开课对象
开课申请时间为2019年3月8日至13日;开课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
每门课程容量上限:南、北校区均为120人/班。
四、其它要求
1.申请开设校公选课的教师需严格按要求自行申报。所需报送的材料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校公选课提交材料清单》(附件2)。
2.申请新开设公选课需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附件3),并报送该课程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时的教案和教学课件(电子版)。
3.各单位负责审核校公选课申报材料质量,于3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开课申请材料和申请开课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统一报教务处,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工作联系人。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研科:周洁,0551-63828077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校公选课提交材料清单
3.安徽建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
4.校公选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6日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公选课提交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