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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1773

安徽建筑大学文件


校字〔20199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实施

  

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安徽建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实施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安徽建筑大学

                          2019116

 

 

 

安徽建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推行公共体育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的意见》要求,为扎实推进学校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教务处、学工部、艺术学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俱乐部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见附件)。

(二)组建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管理中心

俱乐部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下设两个项目部,分别为音乐项目部和美术项目部。每个项目部设主任1名;每个项目部设若干个俱乐部,各俱乐部设主任1名,由学校选派专任教师担任;俱乐部配备若干名助理,主要由艺术学院教师、俱乐部高级会员、校外专业团体(公司)专家等人员担任,协助主任办理俱乐部日常运行以及宣传、竞赛、培训、外联等工作。

根据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成立11个艺术教育俱乐部,分别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微电影、书法、绘画、动漫、雕塑、摄影和工艺美术。学校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年度考核结果,对艺术教育俱乐部进行调整。

(三)发展艺术教育俱乐部会员

艺术教育俱乐部实行三级会员制,即初级会员、中级会员和高级会员。基础较薄弱的学生可认定为初级会员,基础较好的学生可认定为中级会员,技能突出、在教师指导下能担任俱乐部辅导任务的学生可认定为高级会员。

(四)选聘俱乐部指导教师

主要由艺术学院教师、艺术技能水平较高的学生、校外专业人士等人员担任。新聘指导教师由俱乐部提出申请,教务处、人事处与艺术学院联合对新聘教师任职资格予以统一考核认定。

(五)做好条件保障工作

器材保障:艺术教育俱乐部初级会员使用的器材主要由各俱乐部提供,不适合公用的项目器材由会员个人自备;高级会员器材由会员个人自备。

场地保障:团委、艺术学院相关教室、场馆等场地在开放时间内供所有会员免费使用。

三、教学内容

(一)套餐式学习:俱乐部依据艺术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系统组织学习;主要面向各俱乐部初级会员。

(二)菜单式学习:俱乐部根据会员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训练、专题讲座、竞赛等学习方式;主要面向各俱乐部高级会员。

四、教学评价

(一)会员考核

由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艺术教育俱乐部主任、学生代表共同制定考核标准。重点对会员的学习过程、参与度、成长性和艺术教育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核。

(二)辅导教师考核

参照学校教师考核办法,主要通过学生网上评教,同行专家听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俱乐部考核

主要从俱乐部实际运行状况、学生参加情况、指导老师工作成效等方面对各俱乐部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俱乐部限期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整。

五、教学形式

结合大一新生入学教育,组织招收俱乐部一年级新会员。每学年第一学期第1-3 周,面向其他年级学生招收俱乐部新会员。

(一)教学课:由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实行“小班制”教学,人数为20人左右,对象为初级、中级会员;

(二)训练课:由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对象为中级、高级会员;

(三)辅导课:由高级会员担任指导,对象为初级、中级会员;

(四)活动课:由高级会员担任指导,对象主要以中级、高级会员为主,开展舞台演出、艺术展览、文化观摩交流活动等。

六、活动时间

(一)教学课

周六、周日:上午935-1200  下午1400-2015(冬季);1415-2015(夏季)。

(二)训练课

周一至周五课外活动时间、晚上以及周六至周日上、下午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三)辅导课

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具体时间由各俱乐部自定。

(四)活动课

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晚上以及周六、周日全天任一时间段,具体时间由各俱乐部自定。

七、工作考核

(一)教师承担俱乐部会员教学、训练工作任务的,每个俱乐部课程每学期按照32课时(选修课),计入教学工作量;被聘用的艺术技能水平较高的学生辅导员,经考核合格者,按勤工助学岗给予报酬;校外专业人士辅导教学工作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每学期经考核合格,项目部主任岗位津贴参照专业系(教研室)主任标准予以发放,给予各俱乐部主任相当于项目部主任岗位津贴的40%作为额外工作补贴。

(三)一、二年级学生必须以某个等级会员身份加入俱乐部,每周至少参加该俱乐部组织的活动2次以上(含教学、训练课等),成绩考核实行学期评价,评分采用百分制。凡考核不及格者,须重修本学期艺术教育课程。

(四)一、二年级初级、高级会员俱乐部课程教学实行随机组班制,学生每周可根据所在艺术教育俱乐部课程表,自由选择活动时间,学期考核及格者可再选择其它项目。

(五)学生参加艺术教育俱乐部的教学、训练、比赛等活动,实行考勤管理,采用打卡制。在一周时间内,学生可在自己所在俱乐部课表上任一时间选择上课。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在鼓励艺术教育教师进修的同时,重点引进专业教师。根据俱乐部发展需要,努力拓展新的艺术教育项目,创建新的艺术教育俱乐部,不断丰富校园艺术教育文化。

(二)学校不断增加艺术教育场馆、设备的经费投入,满足艺术教育俱乐部开展课程教学要求。

(三)建立健全艺术教育俱乐部网络管理系统和课外活动考勤系统。

九、本实施方案从2018级本科生开始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制教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附件:公共艺术俱乐部制教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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