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函〔2018〕201号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
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需要,现就申报2018年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包括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一流(品牌)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等八大类别,详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自主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校级项目。
二、申报限额
所有申报项目要立足校本研究,聚焦当前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究有效解决对策。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的基础上,学校增加了部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其中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各类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和资助经费见附件2。
三、材料填写
申请人须严格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严肃处理。
四、报送时间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打印一式两份,由各单位汇总后,于12月7日16:00前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质量办);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工作联系人。
五、其它要求
1.在研2项以上(含2项)省级和校级项目而未结题的老师,暂停申报2018年各类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2.对于此前各类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评价结论为“合格”者实行限制性申报;对结论为“延期”、“整改”和“撤项”主持人,暂停申报2018年各类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雪莲联系电话:0551-63828089
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室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及资助经费表
3.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4.2018年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
5.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6.2018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安徽建筑大学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省教育厅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通知.doc
附件2:2018年安徽建筑大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及资助经费表.xls
附件6:2018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