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8〕110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了解开学以来各项教学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近期重点教学工作,学校定于第11-14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期中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
本次检查由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同时进行,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重点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二级教学督导、实验室运行与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一)教学单位自查内容
1.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计划落实与教学进度。包括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进度正常与否、本学期调停课次数统计等内容。
(2)课堂教学基本状况。包括现代教学手段运用、学生出勤率、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师课堂管控以及教学资料准备等内容。
(3)本科生专业导师选聘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
(4)专业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以往师生反映教学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实践教学工作
(1)实验教学检查。各单位要对实验课程教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本学期实验课表执行、教学进度、实验开出率、实验报告批改、服务学生数和学生出勤率等方面。
(2)实习教学检查。各单位要对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执行、指导教师安排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
3.教风与学风
(1)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包括是否严格遵守教学管理制度和各教学环节(含备课、授课、答疑、作业批改、试卷批阅等)的完成质量等方面。
(2)学生行为规范情况。包括学生晚自习与课堂出勤率、上课迟到和遵守课堂纪律等内容。
4.教学质量监控
(1)各教学单位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各单位领导、专业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听课次数统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与整改措施,以及听课记录表的整理归档。
(2)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学督查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对本单位课堂教学、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督查情况和对2017-2018学年课程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归档情况检查。
(3)组织召开各教学单位教师和学生两个座谈会。
5.实验室运行与设备管理
(1)实验室运行情况自查。包括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完好率、实验室安全、实验室环境卫生、实验室记录等方面。
(2)实验室基本情况自查。各单位要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对实验室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将缺失的实验场所(房间)信息补充完整。
(3)教学仪器设备情况自查。请各单位完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表》(见政务平台),需将每台(套)教学仪器设备落实到具体实验中心、实验室及房间(场所)。
(4)危险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自查。对强酸、强碱、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化学)品及其它贵重物品的使用台账和危废物回收处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学校检查内容
1.对各教学单位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成效进行检查。
2.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专业核心课程过程管理、专业系(教研室)教研活动以及二级教学督导等工作成效。
3.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形成的材料进行核实、抽查,对敷衍应付的单位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4.根据各教学单位已上报的本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抽查各单位教学观摩课开展情况。
5.检查各教学单位开展大学生学业合理增负工作的成效。各单位需制定学生合理增负实施方案,撰写工作小结。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本单位工作总结报告。在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上,要重点研讨校风、教风、学风等“三风”问题,如实记录教学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探究有效解决办法,形成会议纪要,与总结报告一并报送。
2.各教学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真填写《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改信息反馈表》(见附件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反映的教学管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问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汇总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解决,并将整改措施反馈给相关单位。
(四)时间安排
1.第11-13周,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同时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第14周,各教学单位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于2018年12月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发送工作联系人)。
各教学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教学单位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改信息反馈表(见附件1);
(3)教学单位教师座谈会纪要(见附件2);
(4)教学单位学生座谈会纪要(见附件3);
(5)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
二、近期教学工作安排
(一)教学建设与评估工作
1.组织2019版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从第11周开始,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制定的《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讨论稿),组织开展相关调研,确定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思路和工作进度安排。
2.完善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课程信息。基于学校审定的2015版和2017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要在第11-13周内,组织专业系(教研室)负责人和课程组长,自主完成课程库基本信息核查与修正工作。
3.完成学校和二级单位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总体要求,细化落实本单位审核评估整改具体任务、工作标准,并形成工作总结材料。
4.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教学资料检查“回头看”。
5.各学院要稳步推进参加2018年省级专业评估工作。
(二)教学运行工作
1.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
各学院第12周星期三(11月21日)前要完成各年级培养计划的微调工作。需微调培养计划的单位要填写申请表,经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学秘书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调整申请,由教务处统一进行调整。
第13周学校下达教学任务,各单位要在第14周前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评德、学评教工作。本学期网上“学评德、学评教、学评辅” 工作将于第14至16周开展,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好网上“学评德、学评教、学评辅”的宣传工作,切实保障教学评价工作质量。
3.相关考试安排
本学期学校部分课程期末考试将于第12-14周举行;12月15日举行2018年第二次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2019年1月5日举行2018年第二次计算机等级考试。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做好监考任务的落实工作。
三、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胡方,63828293
教务处教研科:尹雪莲,6382807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王涛,63828189
附件:
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改信息反馈表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签到表
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签到表
4.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1:2018-2019第二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改信息反馈表.xls
附件2:2018-2019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签到表.doc
附件3:2018-2019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签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