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8〕102号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
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见附件1)予以转发,我校共有146项目接受本次年度检查验收,评价结论为“A”(优秀)20项,“B”(良好)60项,“C”(合格)48项,“D”(同意延期)15项,“E”(建议整改)3项(见附件2)。
对项目验收或结题结论为 “A”(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下一年度申报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评价结论为“C”(合格)、“D”(同意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实行限制性立项;对评价结论为为“E”(建议整改)的项目负责人取消下一年度申报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的资格,并且在10月19日(本周五)前,向教务处提交切实可行的纸质版项目整改计划(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工作联系人:李东海,63828077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2.安徽建筑大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一览表
3.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一览表.xls
附件3: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