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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931

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859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实验室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857号)要求,学校将按照“学院自查、隐患整改、学校抽查”三个阶段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检查包括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烘箱及电阻炉安全、化学药品安全、危险物(化学)品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冰箱安全、气体钢瓶安全、生物安全、放射性安全、水和机械安全等方面。有关单位须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二、工作要求

1.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2018615日,请各单位对照《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表》(附件),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安全文化。

2.隐患整改阶段:615日至620日,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暂时无法进行整改的,制定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时整改。

3.学校抽查阶段:6月下旬,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作、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4.请各单位根据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表》,于622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王涛,电话:63828079,地址:实验综合楼1711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64

  

  

  

附件: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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