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函〔2018〕77号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
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竞赛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
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主 任:方潜生
副主任:宋 箭 黄显怀(常务)
委 员:刘 瑾、徐庚阳、唐志敏、魏东、吴德义、储金龙、方廷勇、段宗志、陈 杰、冯绍杰、闵 杰、林莉兰、邢 瑜、张润梅、丁仁船
2.大赛办公室
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主 任:刘 瑾
副主任:徐庚阳、唐志敏、魏东、潘和平
成 员:王 涛、黄路、张玉波、王 琳、陈晓天、各学院学工秘书
二、参赛指南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此次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主要从大学生创新创业(包括师生共创)团队在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脱贫攻坚等活动基础上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或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通过项目推进或成果转化开展实质性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有机融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4.参赛组织
本次大赛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和参与,以大赛为抓手,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中,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2017年、2018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必须申报参赛项目;组织参赛工作突出的学院,在以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中将给予支持。
5.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任务与要求 | 负责单位 |
1 | 5月15日- 7月5日 | 大赛报名及学院推荐: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 各教学单位 |
2 | 7月6日- 7月25日 | 校园赛:学校推荐项目不少于3项,每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不低于1项。遴选学校代表队。 | 学校大赛组委会 |
3 | 8月15日- 8月31日 | 安徽省总决赛 | 安徽省大赛组委会 |
4 | 10月中下旬 | 全国决赛:安徽省大赛组委会根据安徽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对遴选出的项目进行指导。 | 大赛组委会 |
三、学校评审及奖项说明
1.各环节比赛内容
(1)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就业型创业组根据项目情况撰写相关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 团队介绍等。项目展示形式以PPT或视频讲解为主,也可结合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2.校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不超过)申报项目的5%、10%、20%;
优秀组织奖:按照各教学单位竞赛组织和获奖情况奖励前3名。
四、经费支持和奖励
比赛经费由学校互联网+大赛专项经费列支。竞赛奖励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及参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宜
教务处、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及各学院梳理近3-5年内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竞赛等项目,于6月3日前分别提供至各学院报名参考。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省“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2018年安徽省“青年红
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
安徽建筑大学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