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8〕42号
关于开展2018届非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非学分制毕业班级学生课程修读有关规定,2018届非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5月18日(星期五)举行。现将考试日程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通知工作
1.各学生所属学院在日程公布后需及时通知学生,携带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入场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应认真查验学生考试证件,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个人考核安排可在本通知内查询(详见附件1)。
3.外语听力考核均实行调频(FM)播音方式,使用须知详见附件2。播音时间由外国语学院根据考试安排具体确定并协调相关事宜。
4.非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前补考,不得申请课程缓考。
5.附件中未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的实践环节等课程,学生需主动联系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获悉课程具体考核安排,并按照开课单位要求参加课程考核。
二、考务安排工作
1.各教学单位需在考试日程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课程主考和监考任务落实工作。课程主考和监考教师原则上应是在编、在岗人员,主讲教师为外聘教师承担课程主考工作任务的除外。
2.课程主考与同时段监考教师严禁互相兼任。课程主考在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所辖考场范围。
3.监考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到教师本人所属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办理调换手续,登记备案。各教学单位在任务落实后需及时公布,通过有效途径将监考和课程主考安排信息予以公开。
4.各开课单位在考试日程公布后,需按照学校命题要求和试卷审查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本单位承担课程的命题工作。试卷在付印环节应完整履行交接手续,并在印制结束后由各单位妥善保管,于考前分发给委派的课程主考教师。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收回全部空白试卷(含缺考考生和备用试卷),一并移交给课程主考;课程主考需将试卷和考试材料及时交回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课程所属专业系(教研室)组织教师于考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
6.阅卷结束,开课单位应组织教师以教学班为单位(补考以课程为单位),将试卷按照学生成绩册所载学生名单顺序进行排序后装订,并及时归档保存。试卷装订、存档工作,按照《安徽建筑大学课程试卷管理办法》(校字〔2017〕32号)要求执行。
7.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值班。各单位值班人员及主要教学管理人员应确保在考试当日联系渠道畅通。
8.有关课程主考和监考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安徽建筑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校字〔2017〕95号)执行。
三、非学分制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
1.非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实践环节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应加强考核组织领导,拟定考核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进程认真组织实施考核,严格考核过程管理。
2.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考核,应按照教务处有关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及考核要求执行。
四、考核成绩登录和报送
非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含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需于5月25日(星期五)之前结束考核并完成课程考核成绩登录、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届非学分制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名单表
2.大学英语听力考试耳机使用须知
教务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