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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张玉波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次数:511

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840

  

  

  

  

  

关于核查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已把“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新正方教学管理系统,请根据本单位已提交学校的培养方案,核查新正方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现就核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核查课程学分学时

1.各专业总学分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2.必修、选修和实践教学课程的学分比例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3.课程与课程类别是否一一对应,每门课程学分与学时设置是否吻合;

4.课程周学时与课程总学时是否吻合;课内实验课程应明确课内实验周学时及每次实验学时;

5.有专业方向的选修课程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二、核查课程修读学期与考核方式

1.每门课程修读学期是否正确;

2.课程考核方式填写是否正确(对应填写模式为:统一——考试;随堂——考查);

3.学校规定总学时≥40的课程考核方式原则上为考试。请核查本单位课程考核方式设定是否正确。

三、核查(完善)课程相关信息

1.新正方系统中已新增部分课程,请核查新课程代码,依据本单位课程代码编码规则,进行重新编码;

2.部分课程仍缺少“英文名称”、周学时、修读学期和考核方式等信息,请补充完整。

四、核查实践教学课程

1.实践课程周数、实验课程学时与所折算的学分是否吻合;

2.实践课程开课起始周是否正确;

3.实践教学课程总学分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五、其它要求

1.专业培养方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信息核查工作;

2.对于需要做部分修改或新增的课程信息,请按照附件表格要求进行填报(见附件12)。

3.5717:00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表格,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yli@ahjzu.edu.cn

4.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李东海,尹雪莲;0551-63828077

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附件:

1.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反馈表

2.新增课程信息统计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53

  

  

  

  

附件1: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反馈表.xls  

附件2:新增课程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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