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8〕40号
关于核查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已把“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新正方教学管理系统,请根据本单位已提交学校的培养方案,核查新正方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现就核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核查课程学分学时
1.各专业总学分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2.必修、选修和实践教学课程的学分比例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3.课程与课程类别是否一一对应,每门课程学分与学时设置是否吻合;
4.课程周学时与课程总学时是否吻合;课内实验课程应明确课内实验周学时及每次实验学时;
5.有专业方向的选修课程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二、核查课程修读学期与考核方式
1.每门课程修读学期是否正确;
2.课程考核方式填写是否正确(对应填写模式为:统一——考试;随堂——考查);
3.学校规定总学时≥40的课程考核方式原则上为考试。请核查本单位课程考核方式设定是否正确。
三、核查(完善)课程相关信息
1.新正方系统中已新增部分课程,请核查新课程代码,依据本单位课程代码编码规则,进行重新编码;
2.部分课程仍缺少“英文名称”、周学时、修读学期和考核方式等信息,请补充完整。
四、核查实践教学课程
1.实践课程周数、实验课程学时与所折算的学分是否吻合;
2.实践课程开课起始周是否正确;
3.实践教学课程总学分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五、其它要求
1.专业培养方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信息核查工作;
2.对于需要做部分修改或新增的课程信息,请按照附件表格要求进行填报(见附件1、2)。
3.5月7日17:00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表格,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yli@ahjzu.edu.cn。
4.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李东海,尹雪莲;0551-63828077
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13办公室
附件:
1.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反馈表
2.新增课程信息统计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