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7〕80号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发布(见附件1),请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组织好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1.立项范围
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智慧课堂试点和规划教材等三个类别可直接申报省级项目外,其它类别项目要先申报校级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2.申报材料填写
填写申报材料时,申报省级项目的申请人请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申报校级项目的请参照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www.jpsos.com/jwc/2017/1206/c5387a104893/page.htm)。
3.项目经费
填报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资助经费时,请参考附件2。
4.材料报送时间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打印一式两份,请各单位汇总后,于12月29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质量办)。
联系人:尹雪莲 联系电话:63828077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2.省级项目资助经费参考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7日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附件2 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参考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