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7〕77号
关于做好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课程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效对接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拟立项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
2.特色(品牌)专业:3个
(二)课程建设类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3个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3个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5个
6.学校特色和双语课程建设项目:20项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7.教学研究项目:4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5项,思政类专项5项)
8.教学成果奖:12项
9.教坛新秀:6人
10.教学名师:4人
11.教学团队:3个
12.名师(大师)工作室:2个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3.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5项
14.示范实验实训中心:4项
1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项
(五)卓越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6.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4项
17.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4项
(六)教学运行与监控类
18.学校教学信息化平台建设(委托课题):1-3项
19.学校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设计的依据、技术与方法:1-2项
20.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设计:1-2项
二、相关要求
(一)本年度各类项目须按照“附件1”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研究周期参照2016年省级同类型质量工程项目。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同类项目超过2项的要进行排序报送。
(二)2017年12月29日前,各教学单位要统一提交各类项目申报书1份(中缝装订、双面打印)、项目汇总表等纸质材料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材料,非教学岗位人员申报材料可按学科专业门类归口到各教学单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政务平台发送至教务处质量办(材料命名格式:项目类别+姓名+项目名称)。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评审,按规定下达2017年度项目经费,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四)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部分项目将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推荐,获批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再作为校极项目立项。
(五)已有国家级、省级或校极质量工程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各级别的项目。
(六)正在主持国家级、省级或校极质量工程项目2项(含)以上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继续申报任何类型、任何级别的质量工作项目。
三、经费使用
我校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纳入“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各项目申请人要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做好年度预算,按进度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量办联系人:尹雪莲,联系电话:63828077
附件:
1.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格等材料
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
1 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2017.12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