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字〔2017〕1号
安徽建筑大学本科学生
毕业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促进学术诚信,有效实施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 则
1.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相似性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和答辩。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对促进本科生恪守学术规范,培养创新意识和诚信品质、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各学院要加强本科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提高自律意识;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工作组织与实施
1.检测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2.检测对象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检测内容为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部分(不含材料与方法、案例)和参考文献;检测时间为每年毕业论文答辩前,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学校采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相似性进行检测。
三、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
1.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小于等于30%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参加答辩,毕业论文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总文字复制比”大于30%且小于50%的学生,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至少一周的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是否可以参加答辩由学院组织专家讨论决定。
3.“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的学生,取消该毕业生当年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该生须重做毕业论文。
4.申报校级及以上等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必须经过相似性检测,且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小于等于10%。
5.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四、其 他
1.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必须与学生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并由学院进行处理。
2.系统只能用于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工作,每篇论文原则上限检2次。使用人员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严禁使用该系统进行收费检测或对其他论文进行检测。
3.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不能保证其整体质量。毕业论文的质量应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4.学院可以制定更加详细的规章制度,但总文字复制比例不能高于本办法的规定。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