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次数:1981

 

 

 

校函〔2017〕63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竞赛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

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任:方潜生

副主任:宋    黄显怀

 员:吴运传、徐庚阳、刘  瑾、唐志敏、魏东、吴德义、储金龙、方廷勇、段宗志、陈  杰、冯绍杰、闵  杰、林莉兰、邢  瑜、张润梅、丁仁船、张  霖、宋  

2.大赛办公室

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任:刘

副主任:汪力君、魏东

 员:    黎、  秀、张玉波、王  琳、各学院学工秘书

二、参赛指南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业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活动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一般不少于 3 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2)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 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3.参赛组织

本次大赛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和参与,以大赛为抓手,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中,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2016年、2017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必须申报参赛项目;组织参赛工作突出的学院,在以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中将给予支持。

4.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任务与要求

负责单位

1

5月10日-

7月5日

大赛报名及学院推荐: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各教学单位

2

7月5日-

7月25

校园赛:学校推荐项目不少于3项,每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不低于1项。遴选学校代表队。

学校大赛组委会

3

7月25日-

8月9日

安徽省总决赛

安徽省大赛组委会

4

9月20日

全国决赛:安徽省大赛组委会根据安徽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对遴选出的项目进行指导。

大赛组委会

三、学校评审及奖项说明

1.各环节比赛内容

1)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就业型创业组根据项目情况撰写相关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 团队介绍等。项目展示形式以PPT或视频讲解为主,也可结合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2.校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不超过)申报项目的5%、10%、20%; 

优秀组织奖:按照各教学单位竞赛组织和获奖情况奖励前3名。

四、经费支持和奖励

比赛经费由学校互联网+大赛专项经费列支。竞赛奖励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学科专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及参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宜

教务处、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各学院梳理近3-5年内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竞赛等项目,于6月3日前分别提供至各学院报名参考。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

赛的通知

 

 

                                             安徽建筑大学

                 20175月10

皖教秘高[2017]60号.pdf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