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7〕16号
关于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暨2016年度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及2016年度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非毕业班)均可申请。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应围绕所学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要与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要有创新,并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3.选题应侧重于实践创新和应用研究,主要为学生独立选题或为承担相关教师研究课题的子课题;
4.申报项目分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
5.每个项目应由1-4名学生组成,在1-2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名学生最多参加2个项目,每位指导老师可指导2-3个项目;
6.对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人申报。
二、立项申报与评审检查
(一)项目申报
1.学生申报: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学生(大二学生优先)可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在
2.每个学院须指定一名院级管理员,对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系统管理,请各学院于
(二)项目评审
3.项目审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请条件;(2)提供的材料不齐全;(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4)有未结题项目。
4.学院初审:各学院严格对照申报书填写要求,组织相关专家登录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与形式审查。对学生申报的项目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排序并填写审核意见。评审结果于
5.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合格项目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推荐为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的推荐从通过评审的项目中进行筛选。
6.答辩:推荐国家级项目的团队准备PPT等汇报材料,对研究项目内容、方法、团队、经费预算等进行现场答辩。专家组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 5 号)要求,结合答辩情况予以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合格者推荐国家级项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7.立项:学校下达立项通知。通过评审的项目管理严格按《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中期检查
8.中期检查:各学院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审,没有通过评审的项目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停止立项支持。
三、项目结题
2016年度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按如下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材料,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报告书》;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或获得奖励、专利,须提交相关成果或图片;若成果为实物,须提交实物原型及照片;如有社会相关单位和专家的鉴定意见,请一并提交。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将合格报告提交教务处。因故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的应申请延期或中止研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有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级项目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结题,并将结果在实践管理系统中提交;国家级项目,由各项目组准备好相关材料,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答辩。
2015年度延期结题项目与2016年度项目结题同时进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琳;联系电话:0551-63828079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