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2-01 浏览次数:1613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2016-2017年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已经启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本学年采用新的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教师申报课题、学生选题、学生过程管理等均统一实行网上操作。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第14周

各学院动员、安排

第14-17周

教师网上申报毕业设计(论文)论文题目,各学院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论文题目

第15-17周

学生选题,教师选学生

第18周

特殊情况处理(学院)

第19周

学院初审毕业生资格,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第19-20周

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发放到学生

下学期

开学补考结束后,毕业资格二次审核确认,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因采用网络化管理模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严格控制,保证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放假离校前发放到学生手中。因系统更换,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科,以便进一步改进。新系统的使用手册等相关材料请从先极系统下载栏和教务处网页下载栏中下载。

请特别注意:三本课题申报、选题不得在系统中进行,请按常规人工操作,报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盖章)备案。

 

    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条“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之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取得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和所选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全部学分,且其他选修课程中累计未修满学分低于8学分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规定,对学生资格审核工作要求如下:

1、本学期第19周各学院初审,对截至上学期已修习的必修课程和所选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但未能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待下学期期初补考结束后,学院再统一安排审核确认,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2、经审核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的,选题有效;不符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16年11月2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