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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制专业学生《金工实习A/B/C》三门课程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0-14 浏览次数:1896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分制专业学生《金工实习A/B/C》三门课程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在学分制下更好的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学校正式启用实践教学系统,现开展学分制专业学生《金工实习A/B》二门课程的选课工作,原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金工实习C》的学生,本次选课选《金工实习B》,因教学计划调整今后不再开设《金工实习C》课程。

金工实习A类涉及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设计四个专业,其他涉及金工课程的专业均为金工实习B。

具体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13、2014、2015级学分制专业学生。

二、选课方式

选课采用“先选先得”的方式,即每门选课人数达到上限后,其他没有选上该门课程的学生不能再选此课。可以跨专业跨年级选课,但不可跨校区选课。

三、选课时间

开放时段:10月14日12:00 —10月16日00:00

逾期选课系统将关闭

四、有关要求

1. 请涉及到金工课程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学生进行选课,特别是专业导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

2.选课时认真核实拟选课程与已选课程是否存在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上的冲突,如有冲突,需改选其它时间段课程;

4.选课确定后请同学们积极主动联系开课老师或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以免错过上课时间;

5.学生选课一经确认,必须按照课程安排的时间、地点上课。

请同学们在选课之前、选课之后及上课之前都要查看“个人课表”,以确保所选选课信息无误。

五、具体选课要求如下:

    1、金工实习A:实习时间为第8到19周(共12周);分四个阶段实习,每3周为一个阶段(8—10周为第一阶段、11—13周为第二阶段、14—16周为第三阶段、17—19周为第四阶段),选课时不能跳选,必须按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次序依次进行选课实习;每个阶段均有六个工种(车工、钳工、铣刨磨、钣金、焊接、数控),每位同学必须实习完上一阶段所有工种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实习。A类实习要求每阶段铣刨磨工种必须在钳工前实习,实习完铣刨磨才能实习钳工,其他工种任意。

实习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50—11:10

        实习地点:机电南楼一楼(所有实习工种都在一楼)

    2、金工实习B(含原金工实习C):实习时间为第8到19周(共12周);分两个阶段实习,第8周到第13周为第一阶段、第14周到第19周为第二阶段),选课时不能跳选,必须按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次序依次进行选课实习;每个阶段总共有六个工种(车工、钳工、铣刨磨、钣金、焊接、数控),每位同学必须实习完上一阶段所有工种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实习。

实习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4:15—17:30

实习地点:机电南楼一楼(所有实习工种都在一楼)

    3、每阶段每次各工种开课容量:所有实习中,每个工种最大开课容纳25人,低于10人不开课。

    4、所有参加金工实习A和金工实习B的学生需要自行到校教材科购买金工实习报告,于最后一个阶段实习完成时完成实习报告所有内容(含不低于1500字的实习总结一份)并交到最后一次实习工种的指导老师处。若不按时上交金工实习报告(含实习总结)的学生,最终该门课程判定为不及格。

    5、具体金工实习学生选课流程指导见附件1。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8208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1:金工实习学生选课流程指导16.1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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